FDC's statement on the Li Mingzhe case, strongly condemned CCP
台灣中華民國國民李明哲先生,因在大陸傳播民主政治理念而遭中共當局逮捕扣押半年之久。9月11日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在湖南嶽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起訴書指,李明哲等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通過網絡為載體,以建立政黨為目標,並訂下在2017年達100萬名成員,覆蓋中國全國的目標。起訴書指,李明哲攻擊中國政府的原創和轉載的文章,在“QQ空間”有三百多篇,被瀏覽五萬多次。起訴書指,李明哲寫文章攻擊國家政治制度,在網上分享,灌輸如何從單一事件的維權,提升到推翻現行國家政治制度的理念,發動詆譭政府部門和制度的言論,煽動他人推翻社會主義制度,鼓勵多黨執政。
民陣認為:以現代社會政治文明標準衡量,李明哲先生的言行均屬言論自由和公民政治權利範疇,絕無違法一說。但在中共統治下的大陸地區,追求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政治生態卻被冠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予以嚴厲懲處!這與現代社會政治文明的發展方向完全背道而馳!特別是習近平上台以來,更是變本加厲、瘋狂打壓和迫害民主人士,李明哲事件只是眾多人權事件的其中之一。
民陣緊急呼籲台灣中華民國政府盡最大努力營救李明哲先生,呼籲國際社會和人權組織關注李明哲事件,向中共當局施加強有力的影響,爭取和保障李明哲先生的人身安全並早日獲的自由。
民陣強烈譴責中共當局野蠻剝奪中國人民參政議政的基本政治權利和自由,要求立即停止迫害和無條件釋放李明哲以及所有在押政治犯!懸崖勒馬,回頭是岸!我們警告中共當局停止撒旦之舞!停止與人類文明為敵!你們終將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接受人民的審判!
民主中國陣線
二0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於澳洲悉尼(胡偉擬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