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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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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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犯互害社會的表像
二,共犯互害社會的人權與人性災難
三,共犯互害社會結構的形成
四,共犯互害社會的長久後患
五,如何拆解共犯互害社會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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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Eric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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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唐荊陵案的開庭
徐琳
據現場朋友報道,圍觀唐荊陵、王清營、袁新亭案件開庭的多名網友被當局帶走,連唐荊陵、王清營的太太也被帶走。本人則被軟禁在家不准出門。據說廣州中級法院外面來了一些外國人圍觀唐荊陵等三人的案件的開庭。事實上,之前郭飛雄案、劉遠東案開庭的時候也都有一些外國人到場。然而又怎樣呢?當局照樣肆無忌憚地當著他們的面抓捕圍觀者,那些外國人可有表示抗議?可有向有關國際機構報告?可有向有關國際機構施加壓力?沒有。完全沒有。其實他們都只是做做樣子,表示他們盡了力了,盡了道義了。他們已經變得跟中共一樣無恥,甚至可以說在某種程度上是配合了中共,所以中共可以在人權報告上信口雌黃。整個國際社會現在都在配合中共,即便是對中共有一些譴責,也都是做做樣子的,根本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只有向中國派駐人權觀察機構,才能有效地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只要聯合國不向中國派駐人權觀察機構,它就是可恥的。只要不向聯合國等國際機構施加壓力要求向中國派駐人權觀察機構,就都是做樣子的、可恥的。
關于我不請律師的聲明的說明
徐琳
今天是唐荊陵等三君子案開庭日,很多人前往圍觀、被抓,沒能去的朋友都在密切關注、轉發有關消息。我本不應該轉移大家的注意力發那個不請律師的聲明,但其實我也是從該案有感而發,因爲對當事人和圍觀朋友們的遭遇感到憤怒、無奈,覺得從這個方面去做可能更能幫到唐荊陵等所有被當局迫害的人。 包括之前發的那篇罵外國人的帖子也是基于這種想法。我是個急性子,想到就寫了、發了。 有人以爲我跟律師們有芥蒂,其實跟我關系好的律師很多,真要請律師,還真有點擔心厚此薄彼。也有人以爲我是在否定律師的作用。我並沒有完全否定律師的作用,盡管在一些案件上律師勞而無功、愛莫能助是事實,只是一來我確實不需要律師所能夠提供的那些幫助,二來我希望通過這一舉動讓大家明白迫使聯合國向中國派駐人權觀察機構是更好的途徑、更應該去做的事。 有律師朋友指出,如果我不請律師,那麽我被捕的事就不可能成爲一個事件得到大家的關注,不可能就此向聯合國施壓。他說得很對。但是,我並不想讓我的事成爲什麽事件。大家需要關注的事件太多,我不想分散大家的精力。我也不指望我的事成爲事件能改變什麽。迫使聯合國向中國派駐人權觀察機構,可以通過其他案件來施壓,不必一定要通過我的案件。只要迫使聯合國向中國派駐人權觀察機構這個事做成了,那麽我的狀況也就有可能改善。我並不想因爲受到特別關注、援助而使我的狀況得到改善,我只想在大家都好的情況下得到我應有的那一份。我多次聲明永不參選政府行政長官職務,也是因爲不想成爲一個特殊的人。如果大家想幫我,請從迫使聯合國向中國派駐人權觀察機構這件事上來幫我。即使幫不了,我也無怨無悔。 當然,由于心急和考慮微博字數的原因,我的聲明寫得不夠清楚,我的本意並不是要大家爲我個人向聯合國呼籲,而是希望大家呼籲聯合國向中國派駐人權觀察機構。這不是針對哪個個案的機構,而是一個常駐機構。 有些人認爲要求聯合國向中國派駐人權觀察機構這事難度很大,幾乎不可能。難道這事比推翻共黨獨裁的難度還大嗎?還不是照樣有很多人在做這種努力?如果這事成功了,對推翻共黨獨裁是極爲有利的。即使不成功,也可能會取得其他的一些效果。 在此我將原聲明作一點表達方式上的改動,最終正式聲明如下: 聲明:本人如果被當局拘捕,不需要律師代理,因爲在這個黑暗的國度,我估計律師對于我的案件起不了多大作用,還徒增律師的風險。也不需要國內的朋友爲我舉牌。如果大家呼籲聯合國向中國派駐人權觀察機構,我非常感謝!同時我也不需要大家到監獄送飯。我經曆過了,我能承受。以上乃個人選擇,他人不必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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